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房屋修缮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9 10:27:00 点击:
一、采购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联系方式:0531-88118758(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县(区)舜华南路297号汉峪金谷A2-3-18 | ||||||||||
联系方式:0531-82661637 |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房屋修缮改造工程施工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201902002084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19年5月29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4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东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楼招标四部 | ||||||||||
3.方式:方式:第一步:承包商在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注册成功并报名;第二步:承包商需要同时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报名,报名链接http://47.93.218.20/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159094F32,承包商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否则若因此而造成的报名失败由承包商自行负责。第三步:承包商须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山东政府采购网报名截图,至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不按规定登记者无效。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已获取招标文件但未按上述规定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报名成功的,报名均无效。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 ||||||||||
四、公告期限:2019年5月29日 至 2019年5月31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6月13日13时30分至2019年6月1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楼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6月1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楼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柴振华 联系方式:0531-82661637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承包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承包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包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承包商应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选用符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清单中的产品。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承包商应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选用符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清单中的产品。 |
||||||||||
附件: 清单编制说明(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房屋修缮改造工程).doc 工程量清单.doc 5.28发布稿:质检院修缮改造项目.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5.28发布稿:质检院修缮改造项目.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5.28发布稿:质检院修缮改造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