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检院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我省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我院对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级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号楼320室
可乘坐300路、303路、305路、306路、311路、K301路、K927路、BRT-971路公交车到山青院站(路南),下车后东行200米左右右转,进园区直行;或者导航搜索“国家质检中心山东省质检院”自行选择出行方式。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一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应正反面合并至同一页面)。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大专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和学位网学位查询截图或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外,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取得教育部门认证材料的,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考察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声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6.《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7.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职称资格等证明材料。
上述第2、3、4、5、7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个人放弃声明
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2年7月30日16:3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rlzyb@sdqi.com.cn,同时将原件寄送至以下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党群工作部,邮编250102。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在职人员应聘的,对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签订《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声明》,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仍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未提供教育部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在考察前仍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3.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等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自负。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现场资格审查期间
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前7天,应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检测。
1.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资格审查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扫描现场场所码,登记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因证码不全或者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期间
考生在面试前7天,应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检测。
1.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面试。未携带的,不得参加面试。
2.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考生参加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面试期间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4.请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部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住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联系人:王亭亭
联系电话:0531-89701959
附件:
4.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中级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2年7月18日